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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喜歡的自由,不是來自於你想做什麼就可以做。而是不再需要指望另一個人、自給自足。」by-大A。


 


今天突然對這句話有所領略...


不知道大家是否都一樣?記得以前,一起在看到電視上的美食、美景等...


總是會興奮的說:以後一起去~下次一起去~等等之類的話...


有大部份的時間都是處於有想法、沒計畫而天馬行空的承諾...


(當然,還是會有人有計畫的去實現,一定的!!)


因為、指望著與另一個人、一起完成,卻終究陷入一直的等待...


帶著愈大的期待、而換來更大的傷害!!


一個人有辦法給你多大的快樂、就有辦法給你多大的痛苦!!


下次,你可以跟朋友一起去、甚至自己一個人去,不用再等待那不知何時的"下次"...


(還記得有個廣告嗎?男主角一直、一直的下次,女主角就跟朋友走了...)


承諾是給對方的期待,當然要努力完成!!而不是讓這個期待一再落空...


所以,承諾是種責任、為對方實現承諾就是種負責的表現!!


做不到,那就別晃點人家了...


離題了,哈...


 


當你有辦法自己完成想去的地方、想做的事,那就是可以自給自足了,也才是自由了...


當然,並不是要以後別再有所期待、別再相信承諾...


而是該在自給自足的這段期間,好好了解自己值得被愛的地方、好好的愛自己...


該做的是:最喜歡自己、並永遠的記得自己有多好。如此而已。


 


過去了、即使無法忘記、也沒有什麼會過不去~


但現在開始,我不輕易說出口,因為我要說到做到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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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